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服務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肇慶青鳥環宇消防設備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社會
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等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二條 維護保養項目范圍:
一、項目概況:
維保服務
消防設施項目名稱:
項目地址:
項目建筑規模:
(注明:總建筑面積、最大單體建筑面積、建筑類型、棟數、地上地下層數、建筑高度,依據消防驗收意見書如實填寫)
使用功能:
二、維護保養范圍:
乙方負責下列第 項建筑
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技術服務。
1、消防供配電設施;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3、消防供水設施;4、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6、泡沫滅火系統;7、
氣體滅火系統;8、防排煙系統;9、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10、應急廣播系統;11、消防專用電話;12、防火分隔設施;13、消防電梯;14、細水霧滅火系統;15、干粉滅火系統;16、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17、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18、滅火器;19、其他建筑
消防設施:
。
本合同包括現有
消防設施保養,不包括乙方維保期間甲方另增加的
消防設施。若需乙方維護保養新增
消防設施,則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本合同保養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合同期滿可續簽。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甲方應當明確是否繼續與
乙方簽訂維保合同。如果甲乙雙方有異議經協商無效,任何單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 維護保養服務費人民幣 元/年,(大寫: 圓整;該費用包含增值稅費用,不含消防部門的年度檢測費用、感煙探測器的清洗費用)。本合同價格參照《廣東省建筑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服務行業指導價》制定。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將首次測試報告提供給甲方,甲方于十日內支付合同總價50%的維保費給乙方;合同期限結束前,乙方將合同期內有甲方相關人員簽字確認的相關的維保記錄交付甲方,甲方確認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項。
或
每年的維護保養費用分四期支付,每季度維保前支付。
第五條 在保養期滿前乙方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測試并經甲方驗收合格。
第六條 每月一次對甲方委托維護的
消防系統進行檢查,月檢時間由雙方約定。在月檢時應當作好維保記錄,經甲方指定的人員核對簽字,并向甲方出具維保報告。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故障,應當及時處理、排除。如需要更換設備、器材、配件,由乙方提出具體型號、規格、數量。費用單次在10元以內(含本數)的,乙方負責承擔,費用單次超過10元的,在得到甲方相關人員認可后,方能進行更換,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或者由甲方直接提供待更換的配件。
第七條 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后,甲方將
消防設施委托乙方進行維護保養時,這些設施應是完好的,且在正常運行中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接保養維護上述
消防設施時,可會同甲方進行檢查和確認。在交接時若上述
消防設施存在缺陷,可由乙方進行維修處理,需要更換有關元件時,乙方應先提出申報,并將元件名稱、更換原因、數量、價格報給甲方,經甲方確認后,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向乙方提供上述
消防系統的詳細技術圖紙以及技術安全管理交底。
3、消防中心設專人值班,記錄系統每日運行情況,以提供給乙方作為維護保養參考。
4、乙方對系統進行維護保養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配合。
5、
消防系統出現誤報警故障,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馬上到現場處理。
6、由于
消防系統出現特殊的故障,經多次處理未能解決,需要做部份消防整改,由乙方五天內以書面形式及預算轉送甲方,若甲方在收到乙方遞送相關的整改資料及預算三天內應給予回復,如未回復所引起的消防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7、甲方應及時按時支付保養款。甲方應簽收對乙方呈交的所有
消防系統保養工作的報告、函、書、資料,并一周內給予回復。
第八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條例以及物業管理的有關消防要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協助甲方完成有關物業管理的考核評檢,保證保養的
消防系統通過消防部門檢查驗收。
2、乙方必須設立24小時值班應急電話,做到隨傳隨到。當甲方
消防系統出現或發生故障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八小時內必須派員到場排除故障。
3、乙方保養專業技術人員對甲方消防中心值班人員進行指導,使甲方人員能正確使用
消防系統并掌握一般維護方法。
4、乙方派專業技術人員按保養標準對
消防系統進行定期的全面檢查和保養,并向甲方提供檢查、保養記錄;乙方向甲方及時解釋系統運行狀態。
5、乙方檢查發現到
消防系統的配件、零部件發生故障時,乙方全力處理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6、每月對
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測試,并出具《建筑
消防設施技術檢查報告》,經雙方簽字、蓋工程部門章后歸檔備查。
7、一年內對
消防設施至少進行 1 次全面檢查測試,以更好掌握設備的工作情況。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單位名稱:XXXX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納稅人識別號: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電子信箱: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
乙方
單位名稱:肇慶青鳥環宇消防設備有限公司
納稅人識別號:
單位地址:
簽約代表:
電子信箱: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
以下無正文。